法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(1988.6)
办理程序
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的程序、提交的材料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申请条件
终止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。
办理时限
登记机关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,一个工作日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
联系方式:
南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:0827-8227315
南江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:0827-8269513
投诉电话:
南江县工商局监察室:0827-8268413
版权所有: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备案号:蜀IPC备案06011715号
网络信息维护:巴中市南江县工商局信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