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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营业注销登记

2009-11-14


法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(1988.6)

办理程序

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的程序、提交的材料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申请条件

终止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。

办理时限

登记机关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,一个工作日。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联系方式:

南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:0827-8227315

南江县工商局注册登记股:0827-8269513

投诉电话:

南江县工商局监察室:0827-8268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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